報 名 普 通 話 水 平 測 試 (12PSC036 ) : 報 名 日 期 報 名 方 式 測 試 時 間 測 試 內 容、模 式 測 試 費 用 繳 費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聯 絡 我 們 本 中 心 地 圖 報名截止日期已延長至2012年5月25日 還有少量餘額,欲報從速!!! 一、報 名 日 期 1. 2012
年 4 月
10 日 至 4 月 14 日
本 中 心
學 員 *優
先 報 名 2. 2012 年 4 月 16 日 至 2012 年5月25日(已延長) 公 開 接 受 報 名。 二、報 名 方 式 1.
網 上 遞 交 申 請 表
格 (
已開放) (2012 年
4 月 16日 上 午 十 點
( 注 意! 由 於 網 路 於 報 名 期 間 將 會 非 常 繁 忙!
若
申
請
完
結
2. 於 2 0 1 2 年 4 月 16 日 起 辦 公 時 間 內 親 往 本 中 心 呈 交 填 妥 的 報名表格 、 時 間 意 願表、銀 行 轉 賬 測 試 費 用 正 本 收 據 及 分 別 貼 有 H K $ 1 . 4 郵 票 的 回 郵 信 封 兩個 (4" x 9") (回 郵信 封 面 請 寫 上 考 生 姓 名 及 地 址) ( 注 意! 如 若 欠 缺 任 何 一 項 文 件 , 本 中 心 一 概 不 作 處 理) 3.
以
郵
寄
方
式
申 請, 請 將 以 上 文 件
釘
齊 後
寄
回
本
中
心
,
信
封 面
請
註
明 **重 覆 遞 交 或 逾 期 遞 交 者 將 不 獲 處 理 , 特 別 情 況 除 外** 香 港 薄 扶 林 道 香 港 大 學 許 愛 周 科 學 館 LG07 室 四、測 試 時 間 及地 點 1. 2012 年 7 月 21日 至 7月29 日, 期 間 7月 23 日及7月27日 將 會 沒 有 考 試 (實 際 測 試 日 期 會 根 據 報 考 人 數 而 微 調 。) 2. 測 試 地 點: 香 港 大 學 詳 情 請 見 測 試 內 容、模 式 六、測 試 費 用 1. 公眾人士收費 : 港幣 $1,000元正
2. 團體優惠:
如各學院或機構集合報名人數共2
0 人或以上
, 可獲9
5 折團體優惠, 即每位申請人繳付考試費為HK$950
元正。 3. 學生優惠,適用於: i) 「香港大學」全日制學生: 可享八折優惠 (即HK$800元正),報名時請同時遞交有效學生證副本。學生證有效日期必須包含整段考試日期 (即 2012年7月21日 至2012年7月29日)。 ii) 「香港大學」教育學系PGD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之學生: 可享八折優惠 (即HK$800元正),報名時請同時遞交有效學生證副本。學生證有效日期必須包含整段考試日期(即2012年7月21日 至2012年7月29日)。 iii) 「香港大學」香港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學生: 可享八折優惠 (即HK$800元正),其所修讀之課程須在 2012年 4月12日或之後開課並只適用於指定優惠課程。報名時須同時遞交該課程之學費收據副本。 4. 職員優惠: 「香港大學」全職職員: 可享九五折優惠 (即HK$950元正),報名時請同時遞交有效職員證副本。 5. 曾參加本中心第35屆 (即2012年3月份測試)之重考生: 可享有九五折 (即HK$950),報名時須提交第 35 屆之考試費收據或 該屆測試證書副本以供證明。 (註: 考生不可同時享有多於1項優惠)
1. 本 中 心 只 接 受 銀 行 轉 賬 形 式 繳 付 考 試 費 , 支 票 及 現 金 恕 不 接 受。 - 有關款項須存入「香港大學」於匯豐銀行
開設之銀行戶口,戶口號碼為『002-222834-001』,並請注明考試備註號
"20005388.91000.10084.400.01"
。
注意 1. 當郵寄銀行正本收據時, 請先影印副本保存,以免郵遞失誤時對閣下之申請造成任何影響。
2.
如申請人轉賬後忘記領取銀行發出的正本收據,請即向有關銀行申請一份轉賬證明信及聯絡本中心。請注意,除銀行發出的正本收據、轉賬證明信及網上轉賬確認通知書外,其他轉賬
證明文件,本中心
恕不接受。 八、注 意 事 項 1. 報 名 以 先 到 先 得 形 式,名 額 有 限,額 滿 即 止。 2. 本 中 心 必 須 收 到 考 生 的 完 整 考 試 申 請 文 件
方
會
處 理
考
生
的
申
請
,
缺
一
不
可。
分別 貼
上 $1.4 郵 票 之 回 郵 信 封
兩個 ( 4" x 9" )) , 4. 考 生 之 應 考 日 期 及 時 間 將 以 書 面 通 知 , 約 於 2012 年 6 月中 下 旬 發 出,應 試 日 期 及 時 間一 經 編 定 , 不 得 更 改。 5. 只 可 遞 交 一 份 報 名 表 格 , 除 特 別 情 況 外,重 覆 遞 交 或 逾 期 遞 交 者 將 不 獲 處 理 6. 考 生 有 責 任 在 考 前 清 楚 了 解 該 測 試 的 形 式 和 規 則
(可 參 照 7. 除 因 考 試 取 消 外 ,一 切 已 繳 費 用 ,將 不 獲 退 還 或 轉 讓。 請在此下載 普通話水平測試備試課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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