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證書期限新措施

本中心由19/10/2011起就學員/考生領取證書 (包括課程、測試證書及成績報告)之期限作出新安排。學員/考生必須於發出領取證書通知書日期或本中心網上公佈領取日期起計12個月內領取。逾期領取,本中心將採取以下措施:-

1.                  逾期12個月至24個月內領取者,須繳付港幣壹佰元正 (HK$100)作為逾期領取證書費用。

2.                  逾期24個月仍未領取者,該批證書將不予以保留。日後如有需要,本中心只能為學員/考生簽發證明書而不會重發證書,同時學員/考生須繳付港幣壹佰伍拾元正 (HK$150)作為有關之手續費。